2025年邵武中考考試時間安排表,邵武中考各科目考試時間
更新時間:2023-08-22 01:08:31 來源:中考助手網 www.yjifen.com2019年邵武中考考試時間安排表,邵武中考各科目考試時間
時間的齒輪飛快地轉動著,驀然回首,在中學你們已經度過了三年春秋。三年的艱辛化作朵朵的白云,馬上就要飛向屬于你們自己的藍天,參加初中最重要的一場考試了,中考!那么2019年邵武中考時間是什么時候?2019年邵武中考考試時間如何安排的,邵武中考各科目考試時間具體安排表是怎么樣的?由于2019年的中考時間安排要在四五月份官方才公布,但是中考助手網小編整理了2018年的邵武中考時間安排,考生和家長可以先參考。
一、2018年邵武中考時間及各科目安排表
2018年全省統(tǒng)一中考將于6月22日-24日舉行。
2018年我省中考考試時間及科目安排如下:
九年級
八年級
二、邵武中考考試注意事項
一、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憑《準考證》和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證件,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三、除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機、手表、電子手環(huán)、計算器等)不得帶入考場。
四、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證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jiān)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
五、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在答題卡上與題號相對應的規(guī)定區(qū)域內答題。試卷空白處均可作為草稿紙使用,但寫在試卷或答題卡規(guī)定區(qū)域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七、每科目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英語科開考前15分鐘即14:45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14:45-15:15遲到考生由專人引導至考點主考室,待聽力考試結束,這部分考生可進入考場參加英語科目考試)。每科目考試開考30分鐘內,考生不可交卷離開考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逗留或交談。距當次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以內,交卷考生不得離開考點,待考點通知后方可離開。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立即停筆,將自己的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如有)放在桌面上,并用小木塊或小石子壓住后,靜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監(jiān)考員發(fā)出離場指令后,方可依次退出考場。
十、考試實行全程實時監(jiān)控錄像,請遵守考場紀律。如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邵武中考相關政策及方案
中招照顧獎勵政策
1.下列應屆考生享受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照顧
(1)初中階段受地市級以上表彰的三好學生和優(yōu)秀學生干部。
(2)初中階段獲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二、三等獎者。
2.下列應屆考生享受3分照顧
(1)農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絕育家庭子女。
(2)邵武市級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
3.下列應屆考生享受6分照顧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臺商子女(還享受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
(2)地市級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
(3)第一志愿報考師范類五年制高職的各類國民教育系列(不含黨校、軍事院校)的經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行學歷教育的學校(含學前教育)的教師(含學校在冊在編的管理干部)的子女。
4. 下列應屆考生享受9分照顧
(1)在初中階段獲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一、二等獎者或省賽區(qū)一等獎者。
(2)少數民族考生。
(3)駐軍部隊軍人子女。
(4)省級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
(5)第一志愿報考師范類五年制高職的省優(yōu)秀教育世家的教師子女或在縣以下(不含城關)中學、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鄉(xiāng)鎮(zhèn)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現仍在農村工作的專職教職員工(含在農村退休的公辦教職工和民辦教師)的子女。
5. 下列應屆考生享受27分照顧
作戰(zhàn)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病故軍人的子女,以及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獲得中央軍委表彰(含中央軍委機關十五部門、原四總部中,兩個及以上部門聯合表彰)、省級及以上軍地聯合表彰等軍人的子女。
6. 下列應屆考生享受50分照顧
(1)烈士子女。
(2)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含執(zhí)行外交任務或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持國際和任務的軍人的子女)。
7. 凡報考職業(yè)類院校,在錄取職業(yè)類院校時可享受加19分照顧。(考生不需填“注意錄取”表,往屆生可享受本條政策照顧)
8. 照顧政策說明
(1)享受政策照顧的加分,以量化方式計入投檔分。
(2)考生照顧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項(“報考職業(yè)類院校可享受加19分照顧”規(guī)定除外)。
(3)凡享受按政策照顧的考生,必須填寫“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提供相關原始證明,經縣級有關行政部門確認簽字蓋章后,交報名學校匯總并公示,在規(guī)定時間內統(tǒng)一送市招生辦,逾期不予辦理。其中,享受中考優(yōu)待的軍人子女,按《南市教育局關于做好軍人子女中考優(yōu)待對象申報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17〕6號)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到市人武部登記,報省軍區(qū)政治機關匯總核定。
(4)往屆初中畢業(yè)生不享受政策照顧,且在報考普通高中實行從投檔總分中扣除23分后,再參加擇優(yōu)錄取。
(5)農村生育一女并已絕育的家庭女孩錄取高中階段所有公辦學校實行減免學費。